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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媒体教学的有关要求
2019-06-12 11:07     (点击)

 

多媒体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组合,共同参与教学全过程,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  

多媒体课件作为教学辅助工具,在教学中应合理使用。目前我院部分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课件制作单调,成版文字等同于教材或讲稿;二是直接从网络下载,缺乏针对性;三是教学方式单一,从头至尾都用计算机,忽略了其他教学手段;四是不适合用多媒体的课程也用多媒体授课,导致教学效果不佳;五是教师坐着上课,照屏宣科,不注意学生的听课情况,部分学生玩手机、睡觉,课堂氛围沉闷。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多媒体教学质量,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行多媒体授课申请制度。具体申请步骤如下:

(一)教师填写《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学申请表》(在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服务”中下载),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二)教师所在教研室对申请课程、授课课件进行初审。

(三)在教研室初审的基础上,系(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认真把关,由系(部)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后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将下学期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学教师的申请表报教务处。

二、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五年的教师原则上不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三、多媒体课件制作要针对授课内容、授课对象,切合教学主题。版面应简洁、醒目、生动、形象,图文并茂,有助于学生观看、记录和记忆。

四、教师应做好充分的备课准备,不能以课件代替教案,不能因停电或设备故障等无法进行教学。

五、教师应站立讲课,切忌始终坐在操作台前,面对电脑显示器进行“照屏宣科”。

今后学院将成立由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办(纪委)组成的教学检查组,不定期对多媒体教学进行抽查。抽查时要求教师在不使用多媒体的情况下能正常进行教学。对于多媒体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在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对多媒体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一年内停止使用多媒体教学,且与教学年度考核成绩挂钩,同时扣除该教师所在系部主任当月工资200元。

本要求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学院有关规定中同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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