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扩大学校影响力,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进一步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学、以赛促建”,建设良好教风学风,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育。
二、竞赛范围与类别
专业技能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与专业或课程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本办法所指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由国家、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及教育部行业职业等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行业协(学)会、全国性和区域性联盟组织的我校在校学生参加的常设性竞赛。
专业技能竞赛分为以下四类:
A类赛事:指每年由教育部或安徽省政府牵头在集中时间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其他大赛。A类赛事包括A1类(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A2类(全国或安徽省政府其他竞赛)。按参赛方式,此类竞赛分为现场竞技类和作品寄交类。具体见最新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项目列表,含体育、艺术类。
B类赛事:指省级技能竞赛,含国赛选拔赛和教育部行业职业等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牵头举办的比赛,国赛选拔赛不评奖的只奖励国赛代表队。B类赛事分为B1类(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B2类(除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A类赛事的其他省级赛事)和B3类(其他省级赛事和除B1、B2的其他教育部行业职业等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赛事)。具体见最新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B类项目列表,含体育、艺术类。
C类赛事:指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省级厅委的竞赛。
D类竞赛:指省级以上学会(协会)、省级以上职教集团或区域性联盟、市级政府主办的竞赛。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
采取教务处组织与协调,二级学院或部门承办并具体实施的专业技能竞赛工作机制。
(一)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校技能竞赛工作有关制度、文件的制定。
2.发布竞赛信息。
3.负责组织、协调、上报省级以上竞赛项目。
4.负责审定二级学院或部门上报的D类以上学生竞赛实施方案。
5.表彰、奖励D类以上竞赛活动。
6.学生竞赛工作的档案管理与数据统计工作。
(二)承办二级学院或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D类以上专业技能竞赛。
2.根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竞赛信息决定是否参加D类以上专业技能竞赛。
3.制定并上报竞赛审批表、竞赛实施方案和比赛通知文件。
4.选拔优秀参赛选手。
5.按照竞赛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竞赛培训。
6.带队参赛并做好安全工作。
7.二级学院或部门学生竞赛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四、竞赛团队组建、培训与指导
(一)除竞赛文件有明确要求外,参加学生技能竞赛,每个竞赛项目通过选拔最多设两个团队;寄交作品类(含实物、纸质等作品等)竞赛,经过选拔,每个竞赛项目寄交作品原则上最多不超过5件。
(二)学校同意组队参加竞赛后方能开展培训,培训应该按照竞赛实施方案开展,方案中要明确培训时间、地点、方法、步骤、内容以及指导教师和分工安排。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竞赛集训分为集中集训和分散集训。A1类和B1类赛项经申请可安排寒暑假集中集训,其他赛项原则上不安排集中集训,采用分散集训即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方式进行。集中集训需停课培训的,停课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需要到竞赛现场进行适应性培训的,应提前联系赛项承办单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每个赛项(1个赛项里分为多个比赛项目的只计1个赛项)设立指导教师团队,除竞赛文件有明确要求外,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同一赛项多个学生团队参赛时,指导老师总共不得超过4人。指导教师团队在选拔参赛学生、训练指导、联络等方面应有具体分工。
(四)A1类和B1类赛项,根据需要可以申请增加陪练学生,团体赛项可增加1个队、1名指导教师,个人赛项可增加1个人、1名指导教师。
(五)A1类和B1类赛项,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指导学生训练,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统一纳入经费预算。专家指导次数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次,专家指导费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
(六)校级竞赛项目由二级学院或部门自主实施,竞赛方案事前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五、激励措施
(一)对指导教师的激励措施
对指导教师的激励由项目基础指导费用和获奖奖励两部分构成。奖励金额以团队或个人为单位计发,奖励以项目为单位;A1类和B1类同一项目省赛和国赛获奖奖励和基础性指导费用分别计奖,其他比赛在多级竞赛中获奖,按照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计奖;同类赛事中既有团体赛又有个人赛,按最高金额计奖;除A1类和B1类外,同一指导教师团队指导同一赛项以最高获奖赛项计奖,不重复计奖,但基础性指导费用重复计算。奖励标准参照表1执行。
表1 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单位:元/队)
竞赛类别
|
竞赛级别
|
获奖奖励金额(元/团队)
|
基础性指导费用(元/团队)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A1类
|
现场竞技类
|
15000
|
10000
|
6000
|
6000
|
作品寄交类
|
4000
|
3000
|
2000
|
1000
|
A2、B1类
|
现场竞技类
|
6000
|
4000
|
3000
|
5000
|
作品寄交类
|
2000
|
1000
|
500
|
800
|
B2类
|
现场竞技类
|
4000
|
3000
|
2000
|
3000
|
作品寄交类
|
1500
|
800
|
600
|
600
|
B3类
|
现场竞技类
|
3000
|
2000
|
1000
|
2500
|
作品寄交类
|
1000
|
600
|
500
|
600
|
C类
|
现场竞技类
|
1500
|
1000
|
800
|
1000
|
作品寄交类
|
800
|
500
|
400
|
500
|
D类
|
现场竞技类
|
1000
|
800
|
600
|
600
|
作品寄交类
|
400
|
300
|
200
|
400
|
1.按参赛文件规定,指导教师只能为1人的,项目基础性指导费用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项目指导教师为2人或以上的,项目获奖奖励金额和基础性指导费用由团队成员协商进行分配。项目基础性指导费用均由教务处统一按课酬方式发放。
2.培训与指导工作量每个教师按以下标准(表2)计入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作为职称评聘、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双师”教师评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评审依据。
表2 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标准
竞赛类别
|
A1类
|
A2、B类
|
C类
|
D类
|
竞赛级别
|
现场竞技类
|
作品寄交类
|
A2、B1类现场竞技类
|
A2、B1类作品寄交类
|
B2、B3类现场竞技类
|
B2、B3类作品寄交类
|
现场竞技类
|
作品寄交类
|
现场竞技类
|
作品寄交类
|
工作量
|
80
|
40
|
60
|
30
|
50
|
20
|
30
|
15
|
30
|
15
|
3.校级竞赛项目提倡“教赛结合”方式,在专业技能课或实训课结束后举行,不再单独安排辅导。
4.需缴纳参赛费的竞赛项目,学校原则上不予参加。
5.对指导学生在A1类现场竞技类赛事项目获三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为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对指导学生在A2、B1类现场竞技类赛事项目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为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对指导学生在A2、B1类现场竞技类赛事项目获二等奖的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为学校教学成果三等奖。
6.对于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在“优秀教师”评选、年度及教学考评“优秀”等级上作为优先考虑人选;对于指导学生参加A1类大赛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年度教学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并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对参赛学生的激励措施
1.对参赛学生的激励由参赛奖励和获奖奖励两部分构成。奖励金额以团队和个人为单位计发。A1、A2、B1类同一项目省赛和国赛参赛奖和获奖奖励分别计奖,其他比赛获奖奖励按最高金额计奖,参赛奖分别计奖。奖励标准参照表3执行。
表3 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参赛学生奖励标准(单位:元)
竞赛类别
|
竞赛级别
|
获奖奖励金额(元/团队)
|
参赛奖
(元/人)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A1类
|
现场竞技类
|
8000
|
6000
|
5000
|
1500
|
作品寄交类
|
1000
|
800
|
600
|
600
|
A2、B1类
|
现场竞技类
|
5000
|
4000
|
3000
|
800
|
作品寄交类
|
600
|
500
|
400
|
400
|
B2类
|
现场竞技类
|
3000
|
2000
|
1000
|
400
|
作品寄交类
|
500
|
400
|
300
|
300
|
B3类
|
现场竞技类
|
1500
|
1000
|
800
|
400
|
作品寄交类
|
400
|
300
|
200
|
300
|
C类
|
现场竞技类
|
800
|
600
|
400
|
300
|
作品寄交类
|
300
|
200
|
150
|
200
|
D类
|
现场竞技类
|
600
|
400
|
200
|
300
|
作品寄交类
|
200
|
150
|
100
|
150
|
个人赛项按表3中团队标准的50%进行奖励。学生校内赛以奖品形式奖励,奖品及其他比赛费用,从承办二级学院或部门的经费中支出。
2.学科与技能竞赛中获得金牌(第一名)、银牌(第二名)、铜牌(第三名)分别视同相应级别的一、二、三等奖。如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奖励,相应一等奖按照二等奖标准奖励,以下类推。若按照名次设奖,参加比赛前八名的,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七、八名为三等奖。
3.参加A、B类赛事学生的成绩管理
(1)与其参赛项目对应或最为接近的课程(不超过3门)。结业考试可申请免考,若未获奖,直接按70分认定本门课程综合成绩。省赛获一、二、三等奖的,与其参赛项目对应或最为接近课程的综合评定成绩可分别按95、85、80分计入成绩档案;国赛获一、二、三等奖的,与其参赛项目对应或最为接近课程的综合评定成绩可分别按100、95、85分计入成绩档案。
(2)其他课程。与其参赛项目不对应或不直接相关的课程,因培训停课时间较长,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可按考试加分的方式计算。凡获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其它课程成绩可按考试成绩加40分计入档案;未获奖同学可按考试成绩加30分计入档案。加分后最高得分上限为100分。最后成绩视为考试成绩,不影响学生参加正常的评优评先活动。
(3)参赛学生的成绩折算须由学生本人于考前一周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或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对承办二级学院或部门激励措施
学校对组织参加A、B类的大赛获奖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规则发放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积分规则(人文教育学院指导其他学院学生参赛获奖各按50%计分,多个部门联合组队的按参赛学生人数比例计分),奖励标准参照表4执行。
表4 承办二级学院或部门技能竞赛奖励标准
竞赛类别
|
竞赛级别
|
获奖奖励积分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A1类
|
现场竞技类
|
30
|
20
|
15
|
作品寄交类
|
6
|
4
|
2
|
A2、B1类
|
现场竞技类
|
10
|
5
|
2
|
作品寄交类
|
3
|
1.5
|
0.5
|
B2类
|
现场竞技类
|
4
|
2
|
1
|
作品寄交类
|
1
|
0.5
|
0.3
|
B3类
|
现场竞技类
|
3
|
1.5
|
0.5
|
作品寄交类
|
0.8
|
0.4
|
0.2
|
总分积分第一名(优秀奖)的二级学院奖励10000元;二、三名(鼓励奖)分别奖励5000元,四、五、六名分别奖励3000元,七名奖励2000元,其中对于参加A、B类参赛项目少于2个(含2个,同一个项目参加省赛和国赛视为1个项目)的二级学院奖励1000元,未获奖的二级学院不予奖励;学校获得教育行政主管等部门颁发的A1、B1类赛事优秀组织奖,牵头职能部门另外奖励3000元。奖励金额由各学院、职能部门自行分配。承办省级大赛获得奖励的职能部门参照执行。
六、参赛项目申报和获奖登记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参加比赛项目,应向教务处进行申报,并上报竞赛审批表(见附件)、竞赛实施方案和竞赛文件,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项目申报登记按以下流程进行:
第一步 收到竞赛文件后一周内,二级学院或部门指定赛项负责人填报竞赛审批表(见附件),二级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并盖章。
第二步 竞赛审批表(附竞赛通知文件和实施方案)上报审核。
第三步 审核同意参赛后,二级学院或部门组建指导教师团队,选拔参赛学生,组织对学生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四步 竞赛结束将学生安全带回校园后,竞赛档案资料上报工作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二)竞赛结束后,所获奖项报学校教务处进行登记。
(三)赛事获奖的,应于收到竞赛成绩等次正式文件或领取学生和指导教师获奖证书后十个自然日内凭获件文件或证书原件(含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到教务处登记,经核对后由教务处收回获件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存档并作为兑现奖励的依据。
七、竞赛考核
(一)对于校级及以上竞赛项目,二级学院或部门应积极申请参加,对参赛选手要进行选拔,对指导教师要进行精心挑选。对于市级及以上竞赛项目,在院级竞赛中应进行培育、推广。
(二)院级技能竞赛项目应对现有专业全覆盖,每年二级学院或部门组织的院级技能竞赛在校生参与面应在70%以上,学生毕业时参与技能竞赛率应达100%。
(三)A、B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学校对二级学院和部门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八、其它要求
(一)二级学院或部门申报参赛项目,应有相应的专业或课程、师资力量、基本实验实训条件做支撑。
(二)竞赛训练和赴赛期间,厉行节约,应按财务规定控制支出。
(三)凡赛前未进行项目申报和赛后未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获奖登记的,不予计算辅导工作量及相关奖励。
(四)学校按照登记的获奖结果兑现奖励,奖励在获奖的学期内予以兑现。
(五)人社部门组织的竞赛,技工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国际赛项的参加与奖励实行一赛一议制度。
(七)竞赛期间学校统一为参赛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八)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原《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淮职教〔2020〕1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淮南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审批表
2.淮南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3.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
4.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体育、艺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