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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2019-05-22 11:05     (点击)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教学工作例会是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高效开展,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与时间

教学工作例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持,教务处负责召集,各院系部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参加;必要时请各院系部主任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各院系部教学副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由院系部责任人指定人员参加。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教学工作例会每学期召开三次,分别安排在学期初、学期中和学期末。

二、教学工作例会的内容和任务

(一)学习、传达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落实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举措、决定。

(二)研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学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三)总结上阶段工作情况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研究讨论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方面的有关事项。

(四)协调解决各院系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需教学工作例会研究讨论的其它事项。

(五)各部门汇报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交流典型经验。

三、教学工作例会的实施与要求

(一)做好议题征集。教务处会前两周向各院系部征集会议议题(见附表);院系部教学秘书将本单位征集的会议议题于会前一周送达教务处;教务处整理好议题,向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汇报,确定后的会议议题提前通知与会者。

(二)做好会前准备。教务处提前下达会议通知,明确会议主题、参会人员、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和议程。

(三)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持会议。教务处做好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成文,呈报校主要领导,并转发相关部门。

(四)提高会议效率,要求做到:

1.未经审核的议题不上会。

2.议题准备不充分,没有建议解决方案的不上会。

3.本部门没有统一意见,采取“矛盾上交”的议题不上会。

4.属于部门职责范围有权自行解决的问题不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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