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职业能力(平台)课、实践实训课和公共基础课三种类型的课程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评价标准(试行),已经3月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过2014-2015-2、2015-2016-1两个学期的两轮试点,学院已组织评审和立项22门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课程。从本学期开始不再下达申报指标,由各教师(团队)对照评价标准(试行)自愿申报(每学期初--第五周前申报)。申报即开始建设,建设期为两年。建设期内,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教改的课程开展跟踪听课和检查。建设期满,学院将按照对应类型的《课程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评价验收,评价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2016年申请教改并验收通过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2017年及以后申请教改并验收通过的不再给予资金支持。到2018年学院所有课程必须开展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否则视为不合格课程。
学院将每学期开展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评比,对于优秀的教改课程给予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
1、职业能力(平台)课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评价标准(试行)
2、实践实训课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评价标准(试行)
3、公共基础课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评价标准(试行)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