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公开遴选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的通知》(工信人才〔2022〕42号)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积极申报,6月2日前完成材料撰写工作,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